两男子盗窃446斤寺庙“金灰”被判刑,法律严惩亵渎信仰之举
两男子盗窃446斤寺庙“金灰”被判刑,法律严惩亵渎信仰之举
2025年8月26日,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盗窃案件判决结果:被告人杨某某与周某某因多次盗窃寺庙“金灰”,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。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盗窃行为的法律后果,更引发社会对信仰尊严与文物保护的深刻反思。
案件回顾:跨市作案,446斤“金灰”成赃物
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间,杨某某与周某某将黑手伸向寺庙燃烧炉中的“金灰”。两人多次潜入厦门市同安区及泉州市的寺庙,利用夜间或人少时段,秘密盗取祭拜者焚烧纸钱后残留的灰烬。经查,杨某某累计盗窃282斤“金灰”,经价格认定价值6208元;周某某盗窃164斤,价值3389元。这些灰烬中因残留锡、铝等金属成分,被不法分子视为“牟利工具”。
2025年2月,两人在泉州某寺庙再次作案时被监控拍下,警方根据线索迅速将其抓获。归案后,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法律定性:数额较大+累犯情节,从严惩处
法院审理认为,杨某某与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且盗窃价值分别达到6208元和3389元,均属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“数额较大”情形,构成盗窃罪。尤为值得注意的是,周某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,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,系累犯,依法应从重处罚。
综合考虑二人犯罪事实、情节及认罪认罚态度,法院最终判决:杨某某、周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。判决书中明确指出:“祭拜者焚烧的纸钱灰烬虽为‘废弃物’,但其残留金属成分具有经济价值,且承载信仰意义,非法窃取既触犯法律,更亵渎人心。”
案件背后:信仰尊严不容践踏,文物保护警钟长鸣
此案并非孤例。2023年,福建某地曾发生类似案件,犯罪团伙盗取寺庙功德箱内零钱及“金灰”,被判刑并处罚金。法官在本案中进一步释法:“寺庙财物具有双重属性——既是公私财产,也是文化符号。盗窃行为不仅侵犯财产权,更破坏社会对信仰场所的敬畏感。”
文物保护专家指出,部分寺庙“金灰”因含金属成分,常被不法分子盯上。此类案件频发暴露出部分寺庙安防措施薄弱、监管存在漏洞。建议寺庙加强夜间巡逻、安装高清监控,并与警方建立快速联动机制。
社会反响:公众呼吁严惩,法律底线不可逾越
案件宣判后,网友纷纷留言支持判决结果。网友“清风明月”评论:“信仰之地岂容贪念玷污?八个月刑期虽短,但足以警示世人。”法律学者李教授则强调:“根据《刑法》修正案,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本案判决在量刑幅度内已体现从严原则。”
厦门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法院将持续打击侵害宗教场所财产的犯罪行为,同时呼吁公众尊重信仰文化,共同维护社会公序良俗。
法条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: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这起案件再次警示:任何试图以非法手段牟利的行为,终将受到法律严惩。守护信仰尊严,维护法治底线,需全社会共同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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