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警方雷霆出击:严惩编造“泡尸水”谣言者,守护网络清朗空间
云南警方雷霆出击:严惩编造“泡尸水”谣言者,守护网络清朗空间
近日,云南临沧网警在常态化网络巡查中,发现一则耸人听闻的谣言在社交平台迅速扩散——有网民发布某品牌矿泉水视频,并在评论区公然造谣称:“这家矿泉水厂今年3月死了一人,6月又死一人,捞上来只剩骨头,水全被老百姓喝了!”该谣言引发大量网民关注与恐慌,甚至导致当地部分消费者对矿泉水产品产生信任危机。云南警方迅速介入,依法查处造谣者,及时遏制谣言传播,维护了企业声誉与市场秩序。
谣言溯源:餐饮店经营者为吸粉炮制“泡尸水”谎言
经公安机关调查,涉事视频发布者曹某某系临沧市某餐饮店经营者。为博取眼球、吸粉引流,其于8月28日编造上述虚假信息,并配发某矿泉水品牌产品图片发布至网络平台。谣言中“尸体浸泡生产用水”的细节极具冲击力,迅速引发网民大量转发与评论,单条视频播放量突破50万次,评论区充斥着“不敢再喝”“要求彻查”等言论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
警方雷霆行动:48小时内锁定嫌疑人并依法惩处
临沧网警接报后,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:
- 企业核查:第一时间联系涉事矿泉水企业,确认其自厂区建成以来从未发生人员死亡事件,生产环节严格遵循国家标准,不存在“尸体浸泡”情况;
- 技术溯源:通过IP定位、账号分析等技术手段,快速锁定谣言发布者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居民曹某某;
- 依法处置:8月30日,公安机关依法传唤曹某某接受调查。经审讯,其对编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,临沧市耿马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决定。
造谣者悔过:公开道歉承认“为流量丧失底线”
在警方教育下,曹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,通过视频形式公开道歉:“我为了涨粉丝、赚流量,编造了‘泡尸水’的谎言,给企业和社会造成极大伤害,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,恳请大家引以为戒。”其餐饮店账号也被平台永久封禁。涉事矿泉水企业负责人表示,将保留追究民事赔偿的权利,并加强生产环节透明度建设,以正视听。
警方警示: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造谣必受严惩
云南网警通报指出,近期已查处多起类似案件:
- AI造谣案:大理州漾濞县居民赵某某利用AI工具生成虚假交通事故视频,谎称“多人伤亡”,被依法行政处罚;
- 摆拍谣言案:红河州罗某某、杨某某将同伴反绑在钢管上,伪造“抓小偷打断脚”场景,引发网民愤怒,双双被拘;
- 虚构警情案:昭通市吴某某自导自演“买榴莲被家暴”视频,剪辑住院素材博同情,被处以行政拘留。
警方强调,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,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;造成严重后果的,最高可判七年。网民应自觉抵制“流量至上”思维,不轻信、不转发未经核实信息,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。
社会反响:公众点赞警方效率,呼吁平台加强监管
案件告破后,网民纷纷在社交平台留言支持:“48小时破案,警方效率值得点赞!”“平台不能只赚流量钱,必须严审内容!”法律专家指出,此类谣言往往利用公众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,通过“死亡”“尸体”等关键词刺激情绪,极易引发群体性恐慌。建议企业建立常态化舆情监测机制,同时呼吁立法部门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惩治力度,形成“不敢造、不能造、不想造”的法治环境。
截至8月31日,涉事谣言相关内容已全面清理,矿泉水产品销量逐步恢复。云南警方表示,将持续推进“净网行动”,对网络谣言“零容忍”,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与社会的和谐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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